學院針對就業常見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理,供同學們參考,在求職時務必提高安全防範意識,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,确保就業安全。
一、從可靠性高的信息渠道收集就業信息
1.要通過正規途徑獲取就業信息,如學校、當地教育、人事等政府部門舉辦的招聘會、發布的招聘信息。
2.通過求職網上獲取的招聘信息,要注意甄别真假,投遞簡曆前應充分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,必要時可向當地人才服務機構核實。企業資質也可通過工商部門企業信用信息網查詢。
3.對過分強調“形象與容貌”、提供“薪金過高”的招聘信息,一定要格外小心。
4.如信息中刻意留有招聘者手機電話,在簡單溝通後便催促要求參加集中培訓的,要多加留意。
5.對招聘信息有懷疑時應通過政府網站、行業網站和校園網站等多種渠道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,認真核實。
二、畢業生必須提高對信息的篩選和甄别能力
通過報刊、網絡、人才市場收集的一些不知名用人單位的信息一定要進行核實,如查閱用人單位營業執照等合法登記手續、通過電話核實、通過單位周邊群衆了解單位情況、非正式走訪單位等,利用多種方式,盡量較多地了解單位的内部情況和資料。招聘信息中如有以下情況,應謹慎辨别。例如:
1.招聘廣告未列公司名稱、地點,以郵箱代替者。
2.招聘條件寬松,沒有資格限制,待遇優厚與崗位不成比例,極可能是陷阱。
3.強調高薪、高額業績獎金的推銷業,必須自行購買推銷産品者,可能購買後無法退貨,不賺反賠。
4.直銷業須先繳付高額入會費或購買公司産品的,應慎重考慮。
5.在個人聯系求職時對用人單位收取押金、保證金、體檢費、服裝費等費用的用人單位要慎之又慎。
6.對于公司就在本地,卻不在公司洽談而約在其他地方見面的,要引起警惕。對面試地點偏僻、隐密或是要求夜間面試的,皆應加倍小心。
7.單獨外出面試、到外地求職、實習或參加招聘會,應先向學院請假,并登記去向、外出時間和具體的聯絡方式,并告訴同學或輔導員自己的去向及安排。如不能按時回來,應事先電話告知。
三、畢業生應謹慎保護個人信息
1.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要謹慎流露個人信息,尤其在網上投遞簡曆時對于本人的家庭住址、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要慎重填寫。在發布個人簡曆時,要慎重考慮是否公布私人電話,特别是家庭電話,防止被騙。
2.對于本人的相關證件如身份證、學生證、畢業證、學位證等要妥善保管,防止用人單位無端扣押相關證件。
四、畢業生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
1.加強對相關法律知識、勞動法、勞動合同法、安全知識的學習。
2.簽訂就業協議時要謹慎,對于不合理的條款,特别是用人單位的附加條款要慎重,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。
3.畢業生簽訂協議時,一定要做好用人單位、存檔單位的把關,以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。
五、合同陷阱
1.當事人故意隐瞞企業真實情況的虛假合同。
2.簽約主體不合法的無主體合同,企業未經過工商登記的。
3.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在生育、生病、年老、失業、發生工傷等情況下的補償與幫助不予明确,一旦出現意外情況推脫責任的無明确說明的合同。
4.不确定具體的月工資額,或不分層次對工資和資金進行各自設定,模糊工資和獎金界限,再或者以計件工資表現勞動報酬,但又不明确計件或定額的模糊工資合同。
六、其它方面
1.國家規定,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、抵押金、保證金等費用,對單位提出的收費要根據《勞動法》《合同法》和相關規定作出判斷。
2.根據相關法律規定,招聘單位錄用員工應與勞動者訂立的是勞動合同,不是産品推銷協議。畢業生要提高警惕,不要去簽訂以推廣、促銷為名的民事協議,更不要盲目簽字,随意交錢。一旦上當受騙,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公安部門報警,尋求法律保護。
3.防範傳銷組織,切忌一夜暴富、急于求成的思想,以防危害個人人身财産安全。同學們要提高辨别真僞和防誘騙的能力,一旦發現非法傳銷活動,立即向學校或當地公安部門報告。
4.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時,應就協議中的條款内容與單位進行充分溝通,明确之後再填寫清楚。